官方通知
编号:[平]1232初20240504001
日期:2024年5月18日
发布单位:平平科技工作室 代理公司:江苏浩泵业科技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21282MACL75K900
法定代理人:平平
侵权内容:
https://ppkjgzs.blog.csdn.net/
网站抄袭本室文章,现给予通报并网站侵权内容立即删除
法律依据:
当事人抄袭别人的文章的行为是侵犯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的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没有参加创
作,为谋取个人名利,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,或剽窃他人作品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
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二条
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
责任:
(一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表其作品的;
(二)未经合作作者许可,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;
(三)没有参加创作,为谋取个人名利,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;
(四)歪曲、篡改他人作品的;
(五)剽窃他人作品的;
(十一)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。
附加内容:
近期,我室发现存在恶意照搬照抄我室创作成果、学术论文等不当行为,严重侵犯了我室的
合法权益,破坏了公平、健康的创作环境。为维护良好的学术秩序和创作生态,现就严厉打
击恶意照搬照抄行为通知如下:
1. 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恶意照搬照抄他人创作成果,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、会议纪要、
方案文件等。此类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学术诚信和职业道德。
2. 对于发现的恶意照搬照抄行为,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下线抄袭内容、对
违规网站进行私信等。
3. 我们将加强内部审核机制,确保每个文件和创作成果都结合实际进行制定,防止形式主
义问题的发生。
4. 我们鼓励广大用户监督举报恶意照搬照抄行为,可通过2057681676@qq.com进行举报。
5. 对于恶意照搬照抄行为,我们将严肃查处问责,对责任人给予修改错误。
请各浏览者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,共同营造一个公平、健康的创作环境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室长平平,QQ:2057681676。
请各位网站收到此侵权通知请尽快清除对应网站的侵权内容,否则我们将使用诉讼或仲裁
方式进行维权,感谢合作!
特此通知。
平平科技工作室
2024年5月18日20:22:30